全民反诈在行动 | 谨防“两卡”陷阱,拒当电诈“工具人”!
2024-07-17
近年来,网络诈骗日益猖獗, “两卡”逐渐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大都会人寿深圳中心支公司温馨提醒您:请提高警惕,谨防“两卡”陷阱,拒当电诈“工具人”。
一、什么是“两卡”?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
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的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
二、“两卡”违法犯罪表现行为
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
01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其单位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物联网卡、流量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02
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03
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三、“两卡”犯罪的严重后果
对买卖、转接、转租手机卡、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诈骗罪等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四、温馨提醒
1.学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知识,提高防骗识骗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等;对于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做到不看不理。
3.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网银U盾等,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
4.遇到可疑情况时,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部分信息来源:厦门海沧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