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X先生2021年为自己投保一份具有身故保险责任的保险,未指定身故受益人。2022年X先生因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身故。其家人报案申请理赔,按照保险法规定,未指定身故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作为X先生遗产,在无遗嘱及遗赠的情况下,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为其父母,配偶和子女。X先生父亲已身故,母亲健在。X先生与A女士结婚后育有一女,后离异;与B女士再婚后又育有一女且为未成年人,后与B女士也离异。所以X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有3位即X先生的母亲、A女士的婚生女儿(已成年)与B女士的婚生女儿(未成年),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以及与X先生的关系证明,未成年的监护人B女士也需提供身份证明与监护证明。因3位法定继承人未居住在一起且资料较多,最终花费较长时间才收集完整资料提交理赔申请。
大都会人寿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很多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选择和信息填写非常重视,相比之下,对指定“受益人”这方面,却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分为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一般是保单的被保险人,享有保单的医疗费、重疾保险金、残疾金、年金险中的年金领取权;身故受益人,一般是寿险、意外险等含有身故赔付责任的险种,在被保险人身故时,身故保险金的赔付对象。
如果投保时已经明确指定了身故受益人,在申请理赔时,只需要受益人按照条款要求提供身份证明资料和关系证明等资料即可。
如果未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将会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大多数情况下会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就需要所有继承人都提供身份证明、关系证明,还需要明确继承比例,填写继承人声明后由全体继承人签字确认,另外可能还涉及委托授权、继承比例协商不成无法达成一致等等情况,办理手续明显要比指定身故受益人更加复杂。
人身险保单身故受益人指定务必要十分重视。指定必须具体、清晰:姓名、身份证号、同被保险人关系、受益比例与受益顺序,都要填写完整、正确。
同时,受益人人员关系或生存状况发生变化如离异,身故等时,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受益人及受益比例调整。总之,那个能唤起我们心中最爱的人,就是我们命中注定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