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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常见问题
全国统一服务(投诉)热线:400-818-8168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全国统一服务(投诉)热线:400-818-8168提供自助语音服务及人工服务。
1)24小时自助语音服务:提供保单基本信息查询、理财价格公告查询等服务项目。同时,提供全天24小时语音留言服务,由客服热线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留言回复。
2)人工服务:人工服务时间内,可提供业务咨询、查询、预约投保、预约服务、理赔报案、投诉受理等综合服务项目。
全国统一服务(投诉)热线提供自助语音服务及人工服务。
1)自助语音服务:24小时。
2)人工服务时间:早8:30-晚8:30(国庆及春节法定假日除外)
全国统一服务(投诉)热线:400-818-8168,在全国范围内均可拨打。
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路径自助查询到您的保单信息:
1)官网查询:您可以登入大都会人寿官网 www.metlife.com.cn,在首页中点击进入“客户自助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可自助查询您的保单信息。
2)官微查询:您可以使用微信关注我司公众号“大都会人寿官微”在“都会服务”中点击进入“个险微客服”,完成注册后即可自助查询您的保单信息。目前官微还支持多项自助变更申请服务,如“联系方式变更”、“续期缴费账号变更”、“满期金领取申请”等。
3)400 语音自助查询:您可以拨打全国统一服务(投诉)热线:400-818-8168,点击 2 号键进入“语音自助查询功能”,然后按照语音提示完成注册后可自助查询您的保单信息。
大都会人寿的个险销售渠道包括代理人渠道、银行销售渠道、电销渠道、网销渠道,客户在代理人渠道、银保渠道投保时,应累计所有个险渠道所购的产品进行风险核定(除特别规定外)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除前项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公司及法人、社会 团体或组织不可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 根据《保险法》和银保监会监管规定,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时,投保人必须是其父母。
*收养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需提供书面证明(县级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
*监护人为未成年人投保的身故保障金额累计不得超过银保监会相关规定。
通常,有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属成员或近亲属可作为投保人。其中近亲属按民法通则规定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所有标注“需要书面说明原因”的保件,需提供具有保险利益的书面说明。
本公司只接受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法定作为受益人,未婚夫/未婚妻、朋友、陌生人或其他无保险利益关系的客户不可作为受益人。
客户如需发票可以关注“大都会人寿官微”,通过“个险微客服”办理电子发票申请与查询,或者拨打全国统一服务(投诉)热线:400-818-8168申请。
理赔申请的资料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式递交:
1) 通过微信等电子方式递交:如客户注册绑定官微后,在微信操作界面的指引下按系 统设置要求递交。
2) 通过代理人递交理赔申请
3) 客户自行到公司营业场所的柜面递交理赔申请或将资料邮寄到柜面申请索赔。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 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一般保全项目均为投保人申请;
受益人变更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下申请;
满期金和各种年金给付业务的申请资格人为生存受益人,一般默认为被保险人。
1)全国统一服务(投诉)热线:400-818-8168
2)柜面受理:全国分公司柜面,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办公
3)微信受理:大都会人寿官微
1)公司官网 https://www.metlife.com.cn 客户服务-下载中心;
2)各分公司柜面。
01)联系方式变更
02)逾期未付选项变更
03)续期缴费账号变更
04)交费频率变
05)红利自助申请
06)满期金领取申请
07)保单复效
08)证件有效期变更
09)信函通知方式变更
10)电子合同申请
11)保单还款申请
12)累积生息生存金/年金领取申请
13)保单贷款申请
14)红利查询
大都会人寿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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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P银卡(0.5万≤年化保费<1万):国内医疗救援服务。
- VIP金卡(1万≤年化保费<3万):国内医疗救援服务、国际旅行救援服务、国际医疗救援服务、12小时健康专线服务。
- VIP健康金卡(2万≤年化保费<3万--仅电销渠道客户):国内医疗救援服务、国际旅行救援服务、国际医疗救援服务、12小时健康专线服务。
- VIP白金卡(3万≤年化保费<5万):国内医疗救援服务、国际旅行救援服务、国际医疗救援服务、12小时健康专线服务、亲属同享服务。
- VIP钻石卡(年化保费≥5万):国内医疗救援服务、国际旅行救援服务、国际医疗救援服务、12小时健康专线服务、贵宾礼遇服务、亲属同享服务。
服务专线
国内健康服务专线:400-616-8688
国际健康服务专线:+86 10-6410-5932或+86 400-616-8688
保单疑惑解答
核保是保险公司对客户进行风险选择的过程,保险公司根据客户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客户的预期死亡率、残疾率、发病率及其他保险事故预期发生率进行分类、筛选,进而决定是否承保及承保条件。而客户健康状况信息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各类健康问卷。健康问卷中的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客户既往史,即客户本人患病、治疗及目前状况;另一方面是客户家族史,即客户父母或直系亲属中是否有家族遗传
性疾病。因此,客户投保时应该如实填写健康问卷,并完成健康问卷中各类问题的告知。另外,公司对客户的健康资料将严格保密,请您放心。
一般来说,高风险职业、体检指标异常、不良生活习惯或前往高风险国家及地区的人参加保险需要加收保费。比如:肥胖、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乙型肝炎、吸烟与饮酒史等都是常见的加费原因。
保险医学与临床医学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与研究内 容上是有区别的。保险医学是评估参保客户是否存在 或潜在影响其死亡率的健康危险因素,并根据风险进 行分类,决定是否承保及承保条件;而临床医学是对 患病人群或身体有不适感人群明确诊断,评估其是否 需要接受治疗。因此,医生告知没事或身体健康是说 明目前不需要接受治疗,但并不代表其预计死亡率、残疾率或疾病发生率低。
根据《保险法》第34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关系,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指定为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或父母。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仅限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受益人可指定为一个或多个,若指定多个受益人需写明各自的受益顺序及份额。
按《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存在保险利益关系,投保人可以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及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或近亲属投保。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一般来说,18周岁以上、有支付能力、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自然人可以作为投保人。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作为个人人身保险的投保人。
为了您能获得最佳的诊治,同时也为了保障您的保险利益,请先确认您将就诊的医院是否符合本公司保险条款的约定。医院的释义在保险合同的条款上都有明确载明。如一时无法确定,请及时联系我们。否则将有可能给您的索赔带来不便和损失。
保险金申请时效一般在保险合同的条款上都有明确载 明。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 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 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 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 发生之日起计算。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 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 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 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 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 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如客户及时向公司报案,我们的客服人员会根据客户 的具体情况,及时指导客户取得将来可能灭失的证据 及保留收据等相关索赔必须资料,避免在理赔申请时 因资料不全而无法索赔。因此,为了保障客户的利益 不受损失,请知晓保险事故后尽快通知保险公司。
当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它知情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案:
1)登陆我公司官微报案,微信公众号:大都会人寿官微;
2) 拨打我公司全国服务热线400-818-8168进行理赔报案;
3) 通知您的保险营销员或代理机构协助传达报案;
4) 亲临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客服人员会协助您办理理赔报案。
保险知识术语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投保单、保险合同、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投保单又称投保书、要保书,是投保人进行保险要约的书面形式,即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是保险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由保险人承保,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风险范围或种类。
责任免除又称“除外责任“,是指保险人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的风险范围或种类,其目的在于适当限制保险人的责任范围。
保险期间又称“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当事人约定的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
保险费简称“保费”,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而向投保人收取的价金,它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项下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可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
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或者生存至特定期限时,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