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终身保障,悦享从容
被保险人可获得涵盖终身的身故或全残保障,后顾无忧,悦享从容。
- 复利增额,安享人生
自第二个保险单年度起,年度有效保额以每年3.5%复利递增至被保险人105周岁,帮助您早日实现人生梦想。
- 高额免检,轻松承保
免检保费高达1500万,涵盖财务核保和健康核保,让您轻松承保。
- 安心传承,为爱续航
锁定传承,确保延续您对家人的责任和关爱。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
睿赢人生 财富传家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
30天-65周岁
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
终身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责任:
1.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 18 周岁,我们将按照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
②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已满 18 周岁(含),且在本合同交费期内,我们将按照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K;
②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已满 18 周岁(含),且在本合同交费期满后,我们将按照以下三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K;
②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③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上述 K 值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有关,详见下表: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 | K |
18-40周岁 | 160% |
41-60周岁 | 140% |
61周岁及以上 | 120% |
本合同中提及的“累计保险费”将按以下公式计算:
交费方式 | 累计保险费计算公式 |
趸交 | 累计保险费=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增额红利之和为基础,按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计算出的趸交保险费 |
期交 | 累计保险费=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增额红利之和为基础,按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计算出的期交保险费×实际已交保险费期数 |
本合同投保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险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保险单到达年龄为 105 周岁所在的保险单年度止,本合同下各保险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增额红利之和以 3.5%年复利形式增加。自被保险人保险单到达年龄为 106 周岁所在的保险单年度起,本合同各保险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险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
本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或发生事故时存在以下第①条至第⑤条情况之一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
①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②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③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④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或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⑤ 被保险人自残或自伤;
⑥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发生上述第①条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除第①条外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 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