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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住院期间提供津贴补助
附加于意外伤害主险,给予员工额外的保障和关怀
每份本合同提供给被保险人的每日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为人民币50元。
保额设置灵活,为企业量体裁衣
企业可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员工福利结构(如员工级别或服务期长短)选择购买一份或者多份。
周全保障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本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而需入住医院治疗,从入院的第一天起,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住院津贴日额每天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直至其出院。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为同一原因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总天数不超过180天,且对同一被保险人的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270天。被保险人住院的总天数以医院的结算日期为准。
员工覆盖面广
凡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注: 本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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