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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问答
问 1 :如何利用自己的现金价值呢?
首先,并不是所有保险种类都具有现金价值。如果您购买的是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您的保险合同中将附有现金价值表,请您注意查看。
客户除了在退保时可以取回现金价值外,还可以根据条款的规定以下列几种方式利用自己的现金价值:
( 1 ) 当客户停止交费时,可利用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险费;
( 2 ) 当客户停止交费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将合同转为减额交清保费;
( 3 ) 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贷款。
通过以上方式,投保人可以更好的利用人寿保险的储蓄功能,从而避免因暂时财务困难造成的保单效力中断。
问 2 :如果我要中途退保,如何办理?
如果您在收到保单十日内要求撤保,您可以得到全额退保(事先经过体检则要扣除体检费)。如果超过这个冷静期,将按照保单规定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您,您在申请时应准备以下文件:
1 )保险合同
2 )解除合同说明书
3 )投保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4 )最近1期交费凭证
5 )如代办,请附授权声明书
问 3 :非本地户籍的被保险人可否投保?
满足下列两项条件之一者即可投保: 工作单位在北京;通讯地址(常住地址)在北京
问 4 :我只购买意外险,是否还要填写健康告知?
需要,因意外的发生有时是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密切相关的;身患疾病的被保险人对于某些意外事故的抵御及应变能力不如健康人,因而同样的意外事故对于两种人造成的伤害结果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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